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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夏季游泳是市民们喜爱的健身休闲活动之一。连日来,随着气温攀升,成都市各大游泳场馆也跟着“升温”,成为市民消暑的好去处。但是,游泳场馆作为公共场所,若卫生安全状况不佳,极易造成疾病传播和安全事故。 
昨(6)日,记者跟随成都市安检局、体育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前往市内不同类型的游泳场所,经过一番明察暗访发现,一些游泳场所泳前体检情况不如人意,督浴人员形同虚设,高档小区泳池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现场实录]多家泳池问题曝光
在电子科大,记者遇该校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3级磁场与微波专业一姓刘的同学,谈起学校游泳中心的两个泳池,他摇摇头无奈地说:“水脏得很,三天才换一次。有时在泳池里看到有些人有皮肤病,赶紧游远些。”
据刘同学介绍,办体检卡时,医生只测血压和心跳。“所谓体检其实‘水’得很,有皮肤病的同学,也可委托别的同学帮办到体检合格证。”
无独有偶。5日晚,记者到省游泳馆暗访,发现要进场游泳也十分容易,只需花15元钱到售票窗口买一张门票就入场了,根本不要求出示体检合格证。省民政厅干部叶露一年四季都在这里锻炼身体,办的是年票,对这里的卫生现状最有发言权。“办年票时,省游泳馆也没有要求进行体检,交钱就办。”他说,冬天这里卫生状况还不错,现在就不行了,泳者是冬季的3倍多,下水根本没法游,水也变得浑浊,漂白粉味道很大。夏天人出汗多,很多人换上泳衣不淋浴就入场,这样很容易交叉感染疾病。
在南门一高档小区,记者看到小区游泳池内有几十名小孩正在嬉戏。记者留意到,该泳池的浸脚消毒池内水浑浊不清。当一位检查员询问“救生员在哪里”时,一男青年赶紧应声,但“救生员”并没有市体育局统一颁发的救生员合格证。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杨浩称,游泳池的救生员应穿统一制服,或佩戴明显标记物,在遇到有人溺水时大家才能在第一时间找到他。记者还发现泳池里张贴有“如客人自己请教练教授游泳,出现任何事故概不负责”告示。“这是霸王条款,只要有人在游泳池内发生安全事故,业主单位都有责任。”杨浩说。
在城西某高档住宅小区,记者发现小区泳池周围没有任何遮拦物,人们可以从小区道路直接进入泳池,而且泳池内找不到淋浴和浸脚的消毒池,也没有救生器材。
[管理举措]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带着发现的问题,记者专程采访了省和成都市执法监督所以及成都市体育局。
省卫生厅执法监督总队三支队队长杜宝全说,对于游泳场所的管理,目前全省都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标准》,成都更是严格执行《成都市游泳场馆管理办法》。
杜宝全说,成都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对开办游泳场所的单位或个人的安全卫生责任提出了严格要求,其中包括严格控制每场游泳人数,不得超员售票,水质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出租游泳衣裤,患传染病、心脏病、癫痫病等疾病的人不能进行游泳活动等等。
按规定,游泳场所要用液氯对池水进行消毒,而且各游泳场所必须设立醒目的标志牌,禁止有肝炎、皮肤癣疹、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等病症患者和酗酒者进入游泳池游泳。
“卫生部门若发现采样结果有问题,将对水质不合格的泳池提出整改通知,严重者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杜宝全说。
[专家支招]如何预防“泳疾”
红眼病:游泳时最容易传染的就是眼病。如果与一些患有沙眼、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的病人同游,健康人易患上类似的眼疾。
专家建议:入池前或上岸后滴点眼药水,及时清洗。
皮肤病:当游泳者中有患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脓疱疮、脓痂疹时,其他游泳者一经接触即会被传染;皮肤浅层的真菌感染包括足癣、灰指甲等,通过拖鞋、毛巾也极易传染。
专家建议:游泳时应佩戴泳镜、耳塞等,及时冲澡,洗掉身上有可能残留的细菌。游泳者应自备毛巾、拖鞋、浴巾等物品。
咽结膜炎:游泳是咽结膜炎最主要的传播途径。
专家建议:如果泳后喉咙不舒服,应及时去医院。
性病:消毒不严的游泳池水有时也可能成为性病的传播媒介。妇女易引发阴道炎和外阴部湿疹。
专家建议:游泳场所的座椅易被患者沾污,因而不要随便乱坐。 本报记者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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